学校实施灵活的转专业政策,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,因材施教和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。在校生均可以在一、二年级的春季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,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,制定并公示考核方式(如笔试、面试、平时考查等),经转入学院考核合格即可以实现专业调整(艺术类、中外合作办学、联合培养等特殊类型专业除外)。
学生转专业后,其所学课程按转入年级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执行,学籍及组织关系转入新专业所在学院。学生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,如学时数和基本要求相当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,则承认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,其它已获学分课程可记入公选课学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