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考生及家长:
为维护教育公平及广大考生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6号)及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53号)等相关法律法规,现就社会机构冒用我校名义开展虚假招生活动一事声明如下:
一、事件背景
近期,我校接到举报称,部分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通过线上、线下渠道,以“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权合作单位”名义,发布“单独招生保过班”“定向培训保录取”等虚假宣传信息,并违规收取高额费用。此类行为严重违反教育部关于“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介入高校招生工作”的规定(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三条),扰乱正常招生秩序,损害我校社会声誉。
二、严正声明
1.我校严格遵循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单独招生的政策规定,招生全过程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教育机构、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“单独招生辅导”“保过班”“保录班”等培训活动。
2.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,不存在任何“花钱保过”“内部指标”“特殊渠道录取”等违规行为,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官方渠道发布。
三、法律依据
1.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第十条,任何机构或个人冒用高校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,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2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、第二百六十六条,伪造公章、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嫌刑事犯罪,我校将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。
3.依据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,违规开展与招生考试挂钩的培训活动将面临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办学许可。
四、特别提醒
1.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增强法律意识,凡涉及“提前收费”“内部操作”等违规承诺的招生行为均属欺诈。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通过我校唯一官方渠道(附后)获取招生信息,切勿轻信非官方平台发布的虚假承诺,任何非官方解释均无效。
2.如遇以“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机构”“内部关系”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、签订“保过协议”的行为,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3.我校保留对冒用名义侵害学校声誉、扰乱招生秩序的组织及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五、官方信息渠道
本科招生网:zb.tute.edu.cn
咨询电话:400-022-9678
(工作日8:00-11:45 13:30-17:00)
咨询邮箱:tutezsb@tute.edu.cn
官方微信公众号:天职师大招办
特此声明!
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
2025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