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学校概况  专业介绍  招生政策  招生计划  历年分数  报考指南  相关下载  在线咨询  校园地图 
首页
 普通高考 
 单独招生 
 艺术类招生 
 免费中职师范生 
 高职升本科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招生专题>>普通高考>>正文
2015年普通高考预留招生计划使用原则
2015-07-07 17:19   审核人:

    根据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,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,学校可以预留少量本科招生计划,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。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,规范和加强预留本科招生计划(以下简称“预留计划”)的使用管理,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,制定预留计划使用原则。

一、预留计划规模

   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,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%。其中,艺术类专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%的招生计划。

二、预留计划使用原则

   1.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

   (1)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。

   (2)用于报考人数较多,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。

   2.普通类预留计划

   (1)用于实行平行志愿,提档比例大于100%时,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省份。

   (2)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。

   (3)用于考生报考踊跃,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。

三、预留计划使用流程

   1.录检员根据预录取情况,提出预留计划使用申请,并填写《预留计划使用申请表》。

   2.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审批。

   3.招生办公室主任审批。

   4.分管副校长审批。

 

关闭窗口
Copyright © 2019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 ICP备案号:津ICP备14001543号-2